近日,从江苏省自行车生产企业刻制编码工作宣贯会议苏中、苏北分会上了解到,2007年12月1日起,新生产的自行车(含电动车)将和个人的身份证一样拥有全国唯一的统一编码,消费者在购买自行车时需要仔细查验相关号码,否则无编码的新车将可能会被管理部门视为“来源渠道不明”。
据了解,2007年9月国家质检总局、公安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自行车生产企业刻制编码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07年12月1日起,自行车生产企业要按照《生产企业自行车编码管理实施规则》对新生产自行车刻制15位数的编码,并印制统一的《自行车销售(保修)登记单》。在流通环节,由销售企业负责填写《自行车销售(保修)登记单》,对购买者的相关个人信息及车辆编码等自行车相关信息予以核实登记,并按规定向公安部门报送存档。
南通市技术监督情报所负责人详细介绍了有关自行车编码的要求。该编码规定刻制在自行车车架前管的右侧、自行车中接头的底部,或者不影响自行车强度且易于观察和读取的其他部位,编码字体高度应大于4毫米,并要求企业采取加涂保护层等必要的防腐保护措施。编码共有15位代码组成,从左至右依次是企业代码、车种代码、生产年份代码、生产流水号代码。编码必须是一车一码,在全国范围内不重码。
自行车带码“出生”,消费者买车实名登记,使自行车有了独一无二的身份识别证明。今后,一旦自行车丢失或被盗,消费者可以凭借购车发票到公安机关报案,警方将根据编码查找车辆。同时,警方破获案件收缴了赃车后,也可以主动根据编码,查找到车主。